治疗原则
发布时间:2005-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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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灰尚无特效的治疗,以对症疗法处理。
发病初期:临床休息直至热退后一周,避免肌肉注射和手术以免瘫痪的发生或加重,肌肉疼痛者可应用止痛剂。
已发生麻痹者:将麻痹肢体置于功能位置,给以神经细胞的营养药物如维生素B1、B12和其他有益于神经细胞的药物,如地巴唑等。
对延髓麻痹者,注意防止呼吸道内分泌物的阻塞,必要时可做气管切开,呼吸肌麻痹者可使用人工呼吸器。
在麻痹症状停止发展后,对瘫痪肢体进行按摩,同时可开展理疗和针灸。
残留麻痹畸形者可酌情进行外科矫形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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