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湖南省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通知》起草的主要背景
2016年1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强调,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
2017年3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2017年6月12日,国管局、住建部、发改委、中宣部、中直管理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文件明确要求,2017年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及省(区、市)直机关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20年底前,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确定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他公共机构要因地制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在《通知》起草过程中,重点把握三个方面要求:一是不走样,坚决贯彻中央精神。深入学习、全面贯彻中央推进垃圾处理的有关决策部署,确保中央精神在湖南不折不扣得到落实。二是不重复,全面体现湖南要求。主要根据湖南的实际情况具体写,强调讲清道理、讲明措施,充分体现各项工作举措对推进垃圾处理的新成效。三是不偏题,聚焦解决垃圾分类难题。针对垃圾处理相关突出问题,提出了“接地气”、能落实的具体措施。
《通知》共分总体要求、分类要求、工作要求三大板块。
第一板块是总体要求,由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构成。指导思想强调,要按照“全面覆盖、提升质量、促进减量”的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湖南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不断提高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主要目标明确提出,2017年底前,省直机关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分类;2020年底前,长沙市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其他市(州)要因地制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创造优良的办公环境。
第二板块是分类要求,按照“干湿分离”的原则,由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个部分构成。这四个部分,分别从主要品种、投放收运、收运处置、投放暂存等多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措施。
第三板块是工作要求,由五个部分构成,分别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抓好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明确主体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强化资金保障,确保工作成效;总结报送进展,严格督促检查。这五个部分,从工作保障、组织部署和实施操作上提出了具体办法,确保湖南省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动、圆满完成。
转载:湖南省机关事务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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