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新能源,中心电动汽车充电桩建成投入使用
发布时间:2020-04-14
信息来源:中心总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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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心“十三五”节能工作计划,为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应用,树立节约型公共机构典范,按省机关事务局文件精神由社会投资在中心大院西侧花坛处建成电动汽车充电桩5个,现设备已投入正式运行。充电桩的建成不仅能够满足职工使用或购买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同时适时对外开放也将为社会电动车辆提供充足电力。据了解,充电桩分快充和慢充,快充可在1小时左右完成充电,而慢充则需要7~8小时。考虑到安全和中心实际情况,这批建设的充电桩均为慢充。
公共机构建设充电桩对推动新能源汽车使用将起到积极作用,也为全市范围内的蓝天保卫战做出积极贡献。
在这里我们温馨提示广大职工和市民,在使用电动汽车充电桩充电时,一定严格按照操作指南操作,注意安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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