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开展 “文明科室”和“文明职工”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持续深入开展创建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工作,不断提升中心文明创建水平,根据《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创建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在中心开展“文明科室”和“文明职工”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每年12月。
二、评选标准:按照《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创建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实施方案》中的创建内容进行评选和推荐。“文明科室”评选4-6个,“文明职工”评选比例占参评总人数10%以内。
三、评分细则:“文明科室”和“文明职工”评定采取量化标准、逐项打分的办法进行,总分为100分,分别按照《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文明科室评分细则》(附件1)、《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文明职工评分细则》(附件2)执行。
四、评选范围:“文明科室”评选范围:中心各科室;“文明职工”评选范围:中心全体在职在岗职工。
五、评选程序
1. 创建阶段(1月-11月)。各科室认真按照《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创建省直文明职工单位指导手册》的要求组织干部职工进一步开展创建活动和创建工作,完成创建任务,查漏补缺,确保创建活动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全面完成。
2. 自查自评阶段(12月上旬)。各科室认真总结开展文明创建工作以来的各项工作,组织本科室干部职工对照“文明科室”和“文明职工”评分细则进行自查自评,如实自查打分。
3. 申报阶段(12月中旬)。根据评分细则自查自评分在90分以上的科室可申报“文明科室”; 按照在职职工10%(四舍五入)的评选比例,各科室在自查自评得分90分以上的职工中投票产生并推荐申报为“文明职工”。
“文明科室”申报需填写《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文明科室评选申报表》(附件3);“文明职工”申报需填写《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文明职工评选申报表》(附件4),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中心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办)。
4. 考核评选阶段(12月下旬)。
(1)现场评定:被评科室负责人向评定组(由中心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定组)作综合汇报;展示近三年来文明创建成果,评定组按照评选标准和评分细则逐项打分。
(2)投票推荐:组织各支部、各科室集中投票推荐。
(3)审定: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科室自评分占20%,现场考核评分占50%,投票推荐占30%的结果统计出文明科室初选名单报中心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评选出“文明科室”。“文明职工”由科室推荐,支部审定后报中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六、表彰奖励
评定为“文明科室”、“文明职工”的由中心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授予荣誉证书,并印发表彰文件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附件:1、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文明科室评分细则表;文明科室评分细则
2、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文明职工评分细则表;文明职工评分细则
3、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文明科室评选申报表;文明科室申报
4、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文明职工评选申报表。文明职工申报
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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