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检测收费标准
1996年发布的《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及职业病防治检测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已逾十多年,我省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及职业病防治部门的职能、检测检验方法及成本等均发生了较大变化。从2001年开始,省CDC就着手对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及职业病防治检测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规范,于2009年10月完成了新的《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及职业病防治检测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湘价费【2009】9号),并于2009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发布的《收费标准》共十四类706项,较老标准减少了156项,格式和类别与老标准基本保持不变,增加了保健食品动物功能试验类。增加和提高了120个项目收费标准。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职业病防治机构在执行收费标准过程中可在各相关类别中查找收费项目及标准。如检验过程中无对应的项目可询,可根据所使用的仪器在“仪器分析”栏中查找对应的标准。
《收费标准》全部项目均为为强制性收费项目,删除了委托性收费条款。
强检项目的检测检验收费为事业性收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职业病防治必须依照《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监测检验及职业病防治收费标准》规定标准执行。(质控科 胡小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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